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4号),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5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补考时间及考场安排
考试名称
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一级建造师
资格考试
3月25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2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10个专业)
执业药师职业
资格考试
3月25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专业知识(二)
3月26日
9:00-11:30
药师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
综合知识与技能
一级注册消防
工程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中级)
4月8日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一级造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
4月22日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4月23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4个专业)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4个专业)
上述5项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点设在太原市,其余4项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考生按照报名时选择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参考要求见准考证。
二、补考确认安排
(一)不参加补考人员确认。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但确定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于 2月11日至2月16日期间,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网上报名”,登录后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撤回,待补考确认工作结束后,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一年,由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无须再次申请,相关信息可在后续年度考试报名时查看。网上确认程序见附件1。
(二)参加补考人员安排。已在山西考区报名缴费且确定参加补考的人员,无需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确认的,视同参加补考。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3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三、补考工作计划
(一) 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准考证打印:3月21日至3月26日;
成绩查询:6月底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准考证打印:4月4日至4月7日;
成绩查询:6月上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三)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准考证打印:4月18日至4月23日
成绩查询:7月底录报名网站查询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常见问题
考生忘记“用户名”或“登录密码”无法自行找回的,可在报名期间,按照附件2的要求,申请找回。
(二)资格审核、票据领取、证书发放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5项考试,资格审核在成绩发布后另行通知;收费票据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扫描准考证下方票据打印二维码自行打印;证书发放采用网上申请证书邮寄服务的方式,成绩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可登录山西省人事考试专栏,点击“证书发放”,办理证书邮寄。
(三)其他考试事项
其他考试事项及要求仍按《山西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3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3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公告》、《山西省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和《山西省2023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办理。
五、咨询服务
网上报名:0351-7330283
成绩管理:0351-7339662
考试缴费:0351-7330067
票据领取:0351-7330067
附件:见文章来源
1.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
2.关于申请找回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平台注册信息的操作说明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