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海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等6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安排的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文件要求,青海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6项职业资格考试(补考)将于2023年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3月26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3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3月25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3月26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
4月8日
上午 8:30-10:00 经济基础知识
10:40-12:10 专业知识和实务
下午 14:00-15:30 经济基础知识
16:10-17:40 专业知识和实务
(各专业具体考试批次、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4月22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设工程计价
4月23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4个专业)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4个专业)
(六)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
6月17日、18日举行(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时间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二、补考人员确定及补考成绩管理
补考人员确定:补考人员为各项考试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决定不参加补考的,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暂不进行确认),确认完成后将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需操作。
补考成绩管理: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3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
以上6项考试准考证打印开始时间均为考前四天,请考生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青海考区2023年度暂停且计划中未安排补考的资格,我中心将统一安排退费,已缴费用全额退还至原付款账户;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报考人员已经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如有疑问,请咨询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技术支持电话:0971-8258589。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2月7日
附件1
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操作流程
一、决定不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访问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
二、使用网上报名账号登录系统,选择相应考试项目。
三、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界面,仔细阅读相关提示内容,选择“不参加考试”按钮进行确认。
四、完成确认后,系统显示界面如下:
五、再次登录系统,通过左侧菜单进入“不参加补考确认”栏目,核实确认状态。
注意:1.报考人员网上确认后,无法修改、撤回。
2.参加补考的报考人员无须进行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