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安排,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等5项考试定于2023年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一)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补考)于2023年3月25日、26日举行;
(二)2023年度执业药师考试(补考)于2023年3月25日、26日举行;
(三)2023年度经济(初、中级)考试(补考)于2023年4月8日举行;
(四)2023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考)于2023年4月22日、23日举行;
(五)2023年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补考)于2023年6月17日、18日举行。
二、补考相关
(一)补考人员的确定。
补考人员为2023年在兵团考区已报名缴费的报考人员。其中,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药师、经济(初、中级)、一级造价工程师四项考试决定不参加补考的人员,须于2月11日至2月16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的“网报平台”进行“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确认完成后由考试机构按原缴费账号办理退费,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202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确认工作另行通知。
(二)补考成绩
补考人员取得的考试成绩按照2023年度考试成绩进行滚动管理。
以上五项考试考前一周开通准考证打印,如有疑问,请咨询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服务电话0991-8883053、8880763。
附件:不参加补考网上确认程序.docx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