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出示的复印件证明有伪造嫌疑,要如何鉴定,如果是伪造证据,原告应该承担什么?
原告出示复印件有伪造嫌疑怎么鉴定?其实很简单,就是和原件比对。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原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第五项规定: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综上,如果原告提供复印件,涉嫌伪造的。轻则该证据不被法院采纳,重则法院可以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