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报名考试时间安排通知,2023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3月17日8:00至3月26日17:00。
2023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报名入口
2023年广西二级建造师报考流程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精神,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一)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3月17日8:00至3月26日17:00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或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省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流程进行网上填报信息。
1.注册。首次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提交注册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照片处理工具及使用说明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tooldown.html】下载)。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建议报考人员提前完成注册)。核查完成后,报考人员方可继续报名。
2.填写报考信息。按要求填选考试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核查点、工作单位、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确认报考信息环节。
3.确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准确无误,点击“确定”提交报考信息,进入在线核查环节。
4.在线核查。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系统核查通过后进入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环节。
5.选择报名办理方式。系统显示“采用告知承诺制”和“不采用告知承诺制”供报考人员选择。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本人阅读并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即完成网上填报信息,进入缴费环节。
签署《告知承诺书》后,报考人员如需“撤回承诺”,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考前核查。
(2)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的报考人员,不须签署《告知承诺书》,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考前核查。
6.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免试科目的报考人员,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明;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
(3)身份证件;
(4)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
(5)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6)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材料上传成功后,等待考试组织机构进行考前核查。
(二)考前核查。
1.核查范围:
(1)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
2.核查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3月30日。考试组织机构(所选核查点)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确保真实、准确。因报考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导致核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核查结果公布: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4日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承诺核查”栏目或报名系统查询核查结果。
4.全区人事考试机构(核查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三)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时间。
(1)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3月17日8:00至4月6日17:00在线缴纳考试费。因不实承诺导致考前核查不通过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等待考试组织机构公布考前核查结果后,于2023年4月4日8:00至4月6日17:00在线缴纳考试费。
报考人员缴费成功,方为完成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收费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20号)规定,客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68元,主观题考试费每人每科72元。
3.票据发放。考试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票据的考生,可登录票据发放服务平台(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首页,点击“票据申领”进入票据发放服务平台)查询和打印个人考试费电子票据。票据查询和打印开始时间预计为当次考试报名结束1个月后,截止时间为考试年度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