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事业单位改企业下岗职工是怎么安置的?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要求经营性事业单位应转尽转,改为企业。在改企的事业单位人员安置上会采取多种分流措施,不会简单的一刀切。
2016年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辽宁省直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人员安置意见的通知》,文件里强调的原则就是要保持改革的平稳和涉改人员的稳定。所以大家不用担心改革后会出现“下岗潮”。
事业单位改企后人员安置方式:
1、对编制内人员,将尊重本人意愿,可选择保留事业身份,也可转换成企业身份。选择企业身份人员,重新签到劳动合同,将执行企业薪酬待遇;愿意保留事业身份人员,档案封存,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
2、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对需要保留的职能合并到其他单位,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人员一并调入。
3、提前退休。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根据其意愿可选择提前退休。
4、下岗自谋职业。这部分人应该是编制外人员或者自收自支身份人员,这次机构改革要求压缩编制、精简机构,会造成一部分人员下岗自谋职业。对这部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后,解除聘用关系。
总之,上边已经提到了为保持改革的平稳、顺利,涉改人员的基本稳定,在这次改革中下岗的人员不会太多,及时下岗也不会简单的推向社会,将会妥善处理。
河北省事业单位工勤岗转管理岗都有什么规定?
事业单位工勤岗转管理岗的条件存在地区差异,但基础性要求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五个方面要求:
第一,岗位要求。事业单位允许三种岗位相互间转岗,但前提必须是有岗位空缺,也就是说,工勤岗要转管理岗,首先管理岗要有岗位出缺,才能聘用到岗。这是转岗的前置条件。
第二,年龄要求。工勤转管理,原则上要求在45周岁以内,男性可放宽到50周岁,超过50周岁,一般不允许转岗。
第三,学历要求。工勤人员转管理岗或专技岗,一般要求大专以上学历。学历不限定全日制,允许提供在职学历。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很多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四,考核要求。工勤人员要想转管理岗或专技岗,在近三到五个年度的年度考核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以上,且很多要求其中一年要满足优秀等次。
第五,任职要求。工勤人员转管理十级职员,一般要求在初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三年以上;转管理九级,要求在中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转管理八级,要求在高级工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转管理七级,要求在技师以上岗位任职满五年以上。
考虑到身份管理的问题,原则上工勤岗位人员不能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主要负责人,也就是说工勤人员转岗一般只能转到单位中层以下岗位,而不能进入领导班子。工勤人员转岗后可以享受相应岗位的待遇,在岗超过十年,可以按相应的岗位待遇办理退休。但转岗不转身份,工勤人员在人事档案中的工人身份不会改变,也因此,工勤人员转岗后有三个不能:
第一,不能直接转干部。要转干部必须参加过渡考试,或者重新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
第二,不能进行参公登记。进行参公登记的首要前提是必须具有干部身份。
第三,不能转公务员。连参公都不行,肯定无法直接转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