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及《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7号)要求,按照省住建厅《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对我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拟取得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和资格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
现对商丘市2023年度河南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2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商丘市监督举报电话0370-3390702,省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5320881),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核查
(一)核查对象
商丘市2023年度河南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见附件1)。商丘市资格核查承办部门: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查地点:商丘市神火大道南段116号商丘市住建局812房间,联系电话:0370-3390702。
(二)时间安排
资格核查时间安排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在此期间考生可上传核查相关资料。核查分两次进行,首次核查截止日期为6月20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6月21日公布;补充核查截止日期为7月12日,首次核查未通过和未参加核查人员可补充审核资料并参与,合格人员名单将于补充核查结束后公布。
(三)核查方式
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登录http://222.143.32.83:9022/,注册后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如报考信息有误(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需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请考生务必更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之后请关注平台审核进度,在公示期间请保持手机畅通。技术咨询电话:0371-55673016,63284897。
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三、证书领取
证书可通过邮寄或现场两种方式进行领取,邮寄领取办法详见附件2,未选择邮寄领取的人员请等待通知现场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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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2023年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名单.xlsx
2.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预约邮寄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