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1688平台的市场内化妆品行业的管理秩序,为买家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
提升买家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1688拟新增《1688平台化妆品行业管理规范》,此次规则于2023年7月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7月9日正式生效。
类目要求方面,化妆品商品必须发布在化妆品相关类目中,若类目发布有误,相应的产品信息也会进行处理。
涉及类目:美容护肤/彩妆 、个护/家清等配置“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 “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属性的叶子类目。
资质要求方面,若商品为化妆品加工定制类,在发布商品前,需提交开店人《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属性要求方面,若商品为特殊化妆品,编辑商品属性时,属性项“特殊用途化妆品” 请务必选择“是”,并填写属性项“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
若商品为普通化妆品,编辑商品属性时,属性项“特殊用途化妆品”请务必选择“否”,并填写属性项“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
特殊化妆品、普通化妆品都需要填写“产品名称”属性;
填写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证号”、 “非特化妆品备案证号”、“产品名称”等属性信息,需与实物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相应产品信息一致。
商品发布要求,针对化妆品标签信息展示,《规范》指出,需在商品第四张主图展示完整的化妆品中文标签信息,能清晰的看到产品名称、批准文号/产品执行标准编号、生产企业等信息;
其中产品名称、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应当在其产品展示页面显著位置以文字形式展示;
发布儿童化妆品的,需在商品页面展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儿童化妆品标志。
对于不符合化妆品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化妆品,卖家应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召回,并对在售中的该商品做下架或删除处理。
针对化妆品宣传,《规范》指出,商品信息中不得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如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用语、虚假/夸大/绝对化的词语、医学名人的姓名等;
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信息应当与其所经营化妆品的注册或者备案资料中标签信息和功效宣称依据摘要的相关内容一致;非特殊化妆品不得宣称特妆功效;商品描述中不得使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的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