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明确2023年陕西二级造价工程师报名时间为8月4日-8月10日。
详情如下: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3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3年度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陕西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3年9月23日
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14:00~16: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 考生可根据工作选报其一。
三、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 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陕西省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程管理专业与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另,工程管理专业与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以当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等教育工程管理专业评估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为准。(注:毕业时间须在该校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之后与本科合格有效期内)。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某项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报考其他专业只需选报《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增项专业”)。
特别说明:二级造价工程师报考条件所对应的学历不包含中专、技校及职高。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均计算到2023年12月31日。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4日09:00-8月10日17:00。(点击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
缴费时间: 2023年8月4日09:00-8月11日17:00。
考生请登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进入办事大厅考试考务窗口的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和缴费流程。
五、报考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做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蓝底电子证件照(证件照,jpg格式,二寸、180KB ≤ 文件大小 ≤ 300KB),报名时所上传的蓝底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资格证书)。
(二)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后即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考务费。根据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发〔2018〕41号)文件核定的收费标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5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59元。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及缴费信息,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生放弃本次报考。缴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照片。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缴费前可自行修改。经缴费确认后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请于报名期间携带身份证到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申请删除原报考信息,重新报名、缴费,不退还原缴纳费用。
(四)已在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9月15日9:00至9月23日14:30前登录综合服务中心官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全省考试地点设在西安市。
(五)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如属报名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证件号或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级别、专业和科目等)、传错照片、未缴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通信联络、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综合服务中心已实现电子发票业务,考生填写发票信息,缴费完成即可打印电子发票。特别说明:请考生在报名系统仔细核对填写发票信息,发票一经打印,发票信息不予更改且所缴费用不予退还。打印发票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17:00。
六、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 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七、取得资格证条件
参加 2 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科目或相应专业 (增项)考试。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将对成绩过线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免科考生在网审期间除上传资料外仍须携带资料原件到所报专业单位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才可获得资格证书。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事项另行通知。
八、有关要求
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
九、联系方式
土木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034室
电话:029-87396261转4
水利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水利厅职称负责部门: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2号楼302办公室
电话:029-61835054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六号514室
电话:029-88869299
附件: 1.工程管理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2.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7月26日
温馨提示:考生点击下方按钮,可免费领取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大纲、学习计划、历年真题等复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