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级部门通知,市人社局、市住建局于近期联合开展安徽省蚌埠市考区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安徽省蚌埠市考区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08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0552-2567019,0552-3110635,举报邮箱:bbszjjrsk@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安排工作人员,从成绩合格人员中随机抽取41人(不低于本市成绩合格人员的5%),确定为本次抽查对象。同时将以“0552-2567019”电话通知抽查对象本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
三、核查材料要求
请抽查对象对照《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34号),根据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提供如下核查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3)满足报考条件年限要求的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5)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所有材料扫描形成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3二建+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于2023年8月9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bbszjjrsk@163.com。
同时,抽查对象请于2023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携带纸质版材料(证书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至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教育科进行现场核查(蚌埠市蚌山区南湖路1008号国土资源大厦10楼1020房间)。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被抽查到的考生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材料,按期接收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进行核查的,成绩作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咨询电话:0552-2567019,0552-3110635(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安徽省蚌埠市考区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共808人).xlsx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