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资格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2023年度河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详指《2023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及资格核查的通知》(http://www.hnrsks.com/,“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证书办理”)附件1中报名地市为“郑州市”的人员。
二、核查时间
资格核查时间安排为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20日(不含节假日),在此期间考生可上传核查相关资料。核查分两次进行,首次核查截止日期为9月20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9月27日公布;补充核查从9月28日开始,截止日期为10月20日,首次核查未通过和未参加核查人员可补充审核资料并参与,补充核查合格人员名单将于结束后一周内公布。我省二级建造师不再颁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将在合格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上线。证书上线后,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门户网(222.143.34.13/hnggfw),在“业务查询”—“证照信息查询”栏目查询下载个人电子证书。
三、核查方式
请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及时登录http://222.143.32.83:9022/,注册后按提示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务必更新填写本人手机号码,之后请关注平台审核进度。技术咨询电话:0371-55673016。
四、注意事项
(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资格核查及考试相关事宜。请各位考生根据文件要求进行核查,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371-6718881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核查范围仅限于2023年度郑州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有关网上报名、考试等其他事项,请咨询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0371-61612719)或关注河南人事考试网官网的相关通知及信息。
(三)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
(四)根据报考文件,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参加免试相应科目(含免一科和免两科)考试条件、增报专业考试条件的考生务必上传证明具备相应条件的资格证书,否则将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五)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