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相关要求,现对佛山考区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823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佛山市考生的举报,由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受理。受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一路26号三楼,受理电话:0757-83874123。
三、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报名所在地人事考试机构依申请邮寄或现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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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佛山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