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广东省惠州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505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9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惠州考生的举报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受理。(电话:0752-2872708)
证书发放
该项资格考试我省试点证书直邮。公示期间,全科成绩合格考生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证书直邮(点击详见:证书直邮服务须知)。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的人员,其证书直邮申请予以受理。
其他未申请证书直邮且报考条件在线核查状态为“发放证书”人员的证书,由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邮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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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公示
惠州市人事考试事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