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罪的人包括艾哈迈达巴德贾马尔布尔的两名居民和拉贾斯坦邦焦特布尔的一名居民。他们于2012年被艾哈迈达巴德地区犯罪部门逮捕。
由检察官巴拉特·帕特尼(Bharat Patni)领导的法庭诉讼涉及75名证人的证词。案件披露,两名被告,来自贾马尔布尔的西拉吉丁和来自拉贾斯坦邦的纳乌哈德·阿里分别前往巴基斯坦,并与名叫泰穆尔和塔希尔的三军情报局特工有过接触。
据透露,他们通过与三军情报局特工分享有关印度军方的敏感信息来赚钱。他们收到了20万卢比,其中包括通过西联汇款转账的19.6万卢比和通过速汇金转账的6000卢比。
帕特尔法官在判决中指出,被告对巴基斯坦比对自己的国家表现出更多的感情。
根据IPC 1860第121和120(b)条,被定罪的个人被判处终身监禁。根据1923年官方机密法令第3条和2000年信息技术法令第66条,他们分别被判处10年监禁、14年监禁。
此外,他们还被集体罚款2万卢比,每名被告被要求支付5000卢比的罚款。如不缴付罚款,可被判额外监禁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