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今天,国会议员被告知,提议成立的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被描述为行业的监管机制,与政府倡导的媒体自由原则并不矛盾。
通讯及数码部副部长张聂清表示,媒体自由并非指没有限制的自由,而是指媒体有责任以合乎道德和公平的方式,从有效的消息来源进行报道。
“我们的邻国印度尼西亚有媒体委员会,这是一种媒体委员会的形式,但我们想要的是由行业本身来制定法规,以防止滥用权力。
“在我们(马来西亚)的背景下,人们经常担心,作为政府,我们会利用现有的法律来限制媒体自由,但如果这些规定来自行业本身,我相信这是更公平的,可以确保各方的利益,包括政府、反对派和公众。”
张志贤是在回答拿督刘会才议员的问题时做出上述表示的。刘会才议员想知道,通过成立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来监管媒体行业的机制是否违背了政府所倡导的媒体自由原则。
张志贤说,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将为任何对媒体报道感到不舒服或不满意的政党提供一个平台来提交他们的投诉。
对于拿督尤哈尼斯议员的提问,张志贤表示,在专案委员会就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法案草案提出意见后,将举行会议。
此外,她说,有一项建议在法案中加入另一项条款,以确保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的委员会成员中有30%是女性,但这件事需要由小组委员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商定。
“通讯和数位部正积极与由记者、出版商、广播公司和新闻机构组成的常设委员会讨论有关提议成立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的细节。
她补充说:“这些讨论涵盖了各个方面,包括马来西亚媒体委员会的职能和资金,这些都包含在目前正在更新等待批准的法案草案中。”——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