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人员正在努力调查请确认四名越南航空公司的空乘人员是否知道他们从法国携带毒品到越南。
警方搜查了服务员的住所,并从被告和其他有关犯罪的人那里收集了证词。
警方在四名涉案女子的随身行李中发现了11.4公斤毒品,她们分别是37岁的乘务长阮清翠(Nguyen Thanh Thuy)和三名乘务长吴图琼(Vo Tu Quynh)、陈氏都银(Tran Thi Thu Ngan)和当芳凡(Dang Phuong Van)。
乘务员告诉警方,他们同意应一名法国人的要求,通过另一名越南航空公司员工带来一包重达60公斤的牙膏管。
警方说,他们已经询问了这名员工,他向法国的这名男子提供了短信。
到目前为止,调查人员得出结论,四名乘务员获得了1,000万越南盾(合422美元)的报酬,让他们在从巴黎飞往胡志明市的VN10航班上用手提行李将货物带回越南。这四人都是该航空公司的员工。
警方表示,据称四名服务员中的一人同意管理这笔交易,并将牙膏管分成了四包。调查人员目前正在核实这一信息。
这四名乘务员于3月17日上午抵达胡志明市后不久被拘留。
在检查他们的行李时,海关官员发现了“异常迹象”,所以他们对行李进行了检查。
他们在里面发现了装有摇头丸、氯胺酮和可卡因的牙膏管。
调查人员说,当警方询问时,四名服务员似乎都感到震惊。
他们说,在法国收到包裹后,他们都在长途飞行后“筋疲力尽”,没有仔细检查里面的东西。
他们还说,包裹在法国通过海关时没有任何问题,只有在到达越南时,他们才知道他们真正携带的是什么。
胡志明市海关部门的一名高级官员告诉越南快报,发现这些毒品“并非巧合”。
“海关官员依靠情报来源破案,”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警方尚未在这四名服务员的住所发现任何犯罪活动的证据,他们仍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