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保育员和一名托儿所经理今天在不同的法庭被控虐待和忽视他们所照顾的儿童。
26岁的保育员Noor Shafina Abdul Khair和32岁的Wan Suhaila Mior Khir分别被控三项罪名,两人在法官Ainul Shahrin Mohamad面前都不承认所有指控。
在第一项和第二项指控中,Noor Shafina被控虐待一名两岁男孩,去年7月6日在托儿所,她将一名两岁男孩躺在她身下,拉他的头发,打他的脸。
她还被指控虐待一名两岁女孩,打她的后背,捏她的脸颊。
法庭允许她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以7000令吉的保释金保释所有三项指控,并定于8月16日提堂。
副检察官Qurratu’aini Khalifah起诉,而律师Mohammad Syarifuddin Zaid代表Noor Shafina。
至于万素海拉,她被指控于去年7月4日和6日在托儿所虐待三名两岁的女孩。
这名女子由律师Raja Mohd Iskandar Zulkharnian Raja Abdul Malek代表,获准以8000令吉的保释金接受三项指控。
针对这两名妇女的所有指控都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1 (1)(a)条文提出的,该条文规定,如果被判有罪,最高罚款50,000令吉或监禁长达20年,或两者兼而有之。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法庭上,51岁的托儿所经理Rozidah Yahaya对忽视一名两岁女孩导致其左肩受伤的指控表示不认罪。
她是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33(1)(a)条文被指控的,一经定罪,将被处以不超过2万令吉的罚款或最高5年的监禁,或两者兼而有之。
法官Azizah Ahmad允许这名女子在一名担保人的担保下获得4000令吉的保释金,并命令她每月到最近的警察局报到一次。
她还提到了8月16日。
起诉由副检察官K. Darinee进行,而Rozidah由律师Muhd Alif Afandi和Mohamad Salihen Mastor代表。——马来西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