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奥斯汀——1965年8月6日,18岁的露西·贝恩斯·约翰逊有点不耐烦,当时她碰巧要履行她所谓的“父亲职责”,意思是“我应该陪他出席重要场合”。
那天是林登·约翰逊总统预定签署《投票权法案》的日子,国会在前一天通过了该法案。她以为仪式会在白宫东厅举行,去年民权法案就是在这里签署的。
“这可能需要一个小时,然后我就可以上路了,”她最近在德克萨斯州奥斯汀的LBJ总统图书馆接受采访时回忆道。
相反,她的父亲迎接了她,并把她带到南门廊,总统车队正在那里等候。他们要去国会。
她知道去国会山要花比预期更多的时间,就问为什么。
“我们要去国会,因为会有一些勇敢的人,因为他们在投票权问题上的立场,可能不会回到国会,”她回忆父亲对她说。“因为这个伟大的日子,将会有一些非凡的男女来到国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去国会。’”
约翰逊在签署仪式上站在父亲身后,她知道这项法律的重要性,并在签署仪式结束后问父亲,为什么在有那么多民权捍卫者在场的情况下,把第一支签名笔交给参议院少数党领袖、来自伊利诺伊州的共和党人埃弗雷特·德克森(Everett Dirksen)。
“露西·贝恩斯,我不需要说什么或做什么就能说服一位伟大的民权领袖支持这项立法,”她回忆他说。“如果埃弗雷特·德克森不愿意如此勇敢地支持它,更重要的是带领他的人民……我们就不会有法律了。”
约翰逊说,她父亲生活中的个人关系和事件影响了他对民权和投票权的思考,以及他帮助建立的许多社会项目。
其中一些可以追溯到他从政之前的生活,当时他在德克萨斯州科图拉(Cotulla)当老师,那里的大多数学生都是墨西哥裔美国人。她说,他们很好,也很渴望,但经常挨饿,而且很穷。
“他以为自己在贫穷中长大,就能理解他们的困境,”她说。但是他从来没有离开过牙刷。他从来没有离开过牙膏。他从来没有不穿鞋出门。他从来不知道他们所知道的那种歧视。”
“他发誓,如果他有机会改变有色人种的生活轨迹,”他会的,她说。
约翰逊说,2013年,最高法院公布了谢尔比县诉霍尔德案的裁决,这一裁决基本上结束了《投票权法》中的一项条款,该条款规定,与投票有关的变化需要提前获得批准,各州必须被列入名单,这让她感到难过。
“我哭了,因为我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知道,这个国家的一些地方,包括我的家乡,我父亲的家乡,会利用这样一个事实,即联邦政府将不再有机会确保社区中的每个人都有平等进入投票站的权利。”
她说:“在我的一生中,我看到很多事情试图关闭所有这些权利的大门。”“我现在75岁了,我的精力比以前少了,但在我的所有日子里,我将尽我所能,努力为有色人种、因年龄、种族或身体残疾而受到歧视的人敞开大门。”
由于最高法院即将对《投票权法案》的另一个主要支柱作出裁决,约翰逊说,她希望继续努力,努力维护父亲的遗产,保护投票权。
“我不想有一天去天堂,但我希望我能去,我必须对我父亲说,它在我的眼皮底下被掏空了,”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