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探讨了以同性伴侣为户主的家庭的经济贫困,这是一个在贫困文献中被忽视的群体。本研究通过记录同性伴侣相对于异性伴侣在以下情况下的排名,为文献做出了贡献:(a)采用允许我们超越贫困发生率的贫困指标;(b)不仅衡量绝对贫困(这是美国研究中常用的方法),还衡量相对贫困;(c)区分已婚和同居的同性伴侣,以确定他们是否享有与异性伴侣相同的婚姻溢价。使用重新加权程序来解释基本特征的差异,我们发现已婚/同居的男性同性伴侣在某些指标上的条件贫困水平与已婚的不同性别伴侣相似,尽管在使用其他指标时,他们的贫困程度更高。已婚男性同性伴侣相对于已婚异性伴侣的劣势在超越贫困发生率后会增加。无论贫困程度和婚姻状况如何,女性同性伴侣比已婚异性伴侣有更多的条件贫困。我们还发现,以同性伴侣为户主的家庭的婚姻溢价并不清楚。当我们超越贫困发生率时,已婚的同性伴侣往往比同居的同龄人更贫困,这两个群体之间的差异体现在他们收入分布的非常低的尾部。我们的研究结果表明,已婚同性伴侣中存在更高的极端贫困,而不是认为已婚同性伴侣很富裕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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