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静省法院判处一名当地男子死刑,罪名是运输30公斤毒品。
36岁的丁松浩(Dinh Song Hao)被判犯有“非法运输毒品罪”。
在越南,拥有或走私600克以上的海洛因或2.5公斤以上的冰毒可判处死刑。
警方曾在一次追踪一个贩毒团伙的行动中监视郝和一个名叫汉·范·奎特(Han Van Quyet)的男子。
3月10日晚上10点左右,两人在河静府光区骑摩托车时被警方拦下。
郝径直冲向警察,而奎耶则扔掉一个包,转身逃跑了。
警方逮捕了郝某,并在包中发现了近30公斤的甲基苯丙胺和氯胺酮。
郝说,毒品来自老挝,他受雇于伍广的一个人,把毒品运到南方。他在老河静边境接收了这些毒品,并计划将其转交给胡志明市附近平阳省的另一名帮派成员。
他将因此获得1.3亿越南盾(合5230美元)的报酬。
他说服了库耶特加入他的行列。
河静警方仍在寻找Quyet和雇佣Hao的人。
尽管越南拥有世界上最严厉的禁毒法律,但安全机构仍将其列为重要的毒品贩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