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斗士、前法官托尼•菲茨杰拉德(Tony Fitzgerald)警告称,澳大利亚的举报法律存在“根本性缺陷”,未能适当保护那些揭发不法行为的人。
菲茨杰拉德曾主持1989年对昆士兰州警方腐败进行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调查,他呼吁对举报人法律进行重大而紧急的改革,包括协调公共和私营部门的保护措施。他表示,目前的举报制度“在理论上法律保护应该发挥的作用与实际情况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周三晚上,菲茨杰拉德在为人权法律中心新推出的举报人法律支持服务发表演讲时表示,这些法律的“基本目标”是防止报复或其他不公正行为,而这“尚未完全实现”。
注册澳大利亚卫报免费的上午和下午的电子邮件时事通讯,获取每日新闻综述
“我们的联邦举报法存在根本性缺陷,”他说。“除非政府准备好重新调整自身利益与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否则这个问题将继续存在。”
联邦政府已承诺对公共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举报人改革,并于6月通过了其提案的第一部分。根据2016年菲利普·莫斯(Philip Moss)对《公共利益披露法》(Public Interest Disclosure Act)的审查建议和其他议会委员会的报告,政府承诺进行进一步改革。英国政府还承诺发布一份讨论文件,讨论是否可能建立一个专门的举报人机构,为举报人提供建议和支持。
菲茨杰拉德在20世纪80年代的工作对澳大利亚举报法律的建立至关重要。他的调查促使昆士兰州在1990年成为第一个引入举报人保护的司法管辖区,随后是其他州和英联邦。
菲茨杰拉德称,保护举报人是一项关键但复杂的挑战。
菲茨杰拉德引用格里菲斯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教授AJ Brown领导的研究表明,在近60%的案件中,明确为公共利益而行动的举报人会受到一定损害,其中29%的举报人遭受了直接损害,如骚扰、解雇或严重的不利法律后果。
他说:“当出现问题时,公民大声疾呼显然很重要,尤其是在公共部门,但不仅仅是在公共部门。”“那些面临这种需求的人不应该因此而在生活、事业或财务上受到影响或挫折。”
上述评论是在人权委员会启动“举报人项目”(Whistleblower Project)之际发表的,这是一项法律支持服务,旨在帮助举报人在法律保护下揭露和解决不当行为。
Essential Media为HRLC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71%的澳大利亚人支持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而68%的人认为举报人在为公共利益发声时不应受到政府的起诉。
“人们在看到错误时勇敢地说出来,对于结束有罪不罚的文化至关重要,”人权理事会首席执行官凯特琳·赖格(Caitlin Reiger)说。“他们应该被视为人权维护者,而不是受到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