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总统办公室时,所有的官方文件都属于历史。这是由于1978年的《总统记录法案》,国会通过了该法案,以避免另一起水门事件。
在《总统记录法》之前,将总统记录存档是一种非正式的规范。富兰克林·d·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在1940年开创了先例,他建立了第一个总统图书馆,并开始在那里捐赠自己的论文。在那之后,记录保存成为了一项国会认为没有必要通过立法来执行的政策,直到20世纪70年代,理查德·m·尼克松(Richard M. Nixon)非常公开地打破了这一政策。
在最近精心策划的总统丑闻之后,人们很容易忘记1972-74年的水门事件是一个复杂的烂摊子。其中一个重大的法律问题涉及尼克松是否有义务交出他的秘密录音带,国会怀疑这些录音带可能包含有罪的信息。
当时,总统档案在法律上仍被视为总统的私人财产。尼克松可以把它们捐赠给国家档案馆,但档案馆不能要求它们——尼克松认为国会也不能。尼克松没有面临弹劾,而是于1974年辞职,并威胁要销毁录音带。
作为权宜之计,国会通过了1974年《总统录音和材料保存法》,没收了尼克松有关水门事件和政府滥用职权的记录,并将其保存在国家档案馆。政府获得了大部分录音,但从未发现其中一段著名的18分半钟的录音中有什么内容。
四年后,国会通过了范围更广的《总统记录法》(Presidential Records Act),要求每位总统存档官方记录(1974年的法案只适用于尼克松)。新法案于1981年罗纳德·里根开始任期时生效。
至关重要的是,1978年的法案规定,总统记录不是总统的私人财产;它们是属于政府的公共财产。2014年,国会对该法案进行了更新,将电子邮件和Twitter等电子记录纳入其中,唐纳德·特朗普总统在被禁止使用这项服务之前,经常使用后者发布有关解雇、政策和外交关系的公开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