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业
数字内容产业(Digital Content Industry)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来制作数字化产品或服务的产业,一般可分为八大领域,包括数字游戏、电脑动画、数字学习、数字影音应用、移动应用服务、网络服务、内容软件以及数字出版典藏,大部分多属创意产业或文化创意产业的范畴。
目录
- 1 数字游戏
- 2 电脑动画
- 3 数字学习
- 4 数字影音应用
- 5 移动应用服务
- 6 网络服务
- 7 内容软件
- 8 数字出版典藏
- 9 参见
- 10 参考文献
以信息硬件平台提供声光娱乐给予一般消费大众。例如家用游戏软件(Console Game)、个人电脑游戏软件(PC Game)、掌上型游戏软件(Handheld Game Console)或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软件(MMORPG)。
以运用电脑产生制作的连续影像,广泛应用于娱乐或其他工商业用途。
以电脑等终端设备为辅助工具进行在线或离线之学习活动。例如数字学习内容制作、工具软件、建置服务、学习课程服务。
以运用数字化拍摄、发送、播放之数字影音内容。例如传统影音数字化或数字影音创新应用。
以运用移动通信网络提供数据内容及服务。例如手机短信、导航或地理信息等行动数据服务。
以提供网络内容、连线、存储、发送、播放之服务。例如网络内容(ICP)、应用服务(ASP)、连线服务(ISP)、网络存储(IDC)、内容分发网络(CDN)。
以提供数字内容应用服务所需之软件工具及平台。例如内容工具、平台软件、内容应用软件、内容专业服务。
例如数字出版、电子书、数字典藏及新闻、数据、图像等电子数据库。
- 创意产业
- 文化创意产业
- 第五产业
资讯来源:https://www.glofang.com/baike/show/4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