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向国会提交的法律草案中再次提出了对拥有第二套房产的人征税的政策最终组装。
该提案还指出,应根据业主在获得房产后出售房产的时间长短征税。
它还表示,应该对中央商务区的房地产交易征收更高的税,以减少投机行为。
自然资源环境部的任务是制定具体的提案费率。
观察人士表示,该提议与新加坡类似,新加坡是征收此类税的几个国家之一。
第二套房产的交易税为7%,第三套房产的交易税为10%。
在购买房产后的第一年出售房产的业主必须缴纳16%的税。第二年降至12%,第三年降至8%,第四年开始为零。
越南政府于6年前首次提出了对胡志明市的第二房产征税的方案,但没有得到国会的批准。
胡志明市去年也提出了同样的税收,但由于许多立法者和业内人士反对,称“在许多情况下不公平”,今年3月取消了这一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