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会山报》报道,周四,社交媒体平台推特和谷歌在美国最高法院取得了重大胜利,法院回避了互联网公司可以对其网站上发布的内容负责的说法。
法官们就两起案件进行了辩论,在这两起案件中,恐怖袭击受害者的家属声称,谷歌和Twitter应该为帮助和教唆ISIS负责,这导致了他们亲人的死亡。
在这些法律指控之后,谷歌声称,1996年通过的《通信规范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条使其免受所有这些指控的影响,该法案旨在阻止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对其网站上上传的第三方信息负责。
然而,据《国会山报》报道,法院周四裁定,两家公司都没有任何要求保护的基本义务,避免卷入有争议的第230条之争。
在推特案中,保守派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代表一个意见一致的陪审团写道,原告的说法“远远不能令人信服地声称被告协助和教唆了对雷纳的袭击”。
这起事件可以追溯到2017年1月1日,一名与isis有关的袭击者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Ortakoy社区的Reina夜总会开枪,造成至少38人死亡,其中包括纳拉斯·阿拉萨夫。事件发生时,数百人正在那里享受新年。
阿拉萨夫的家人对Twitter和其他科技公司提起诉讼,声称他们在打击恐怖组织方面做得不够。
据《国会山报》报道,谷歌案也给出了类似的事实。2015年在巴黎ISIS袭击中丧生的美国公民诺赫米·冈萨雷斯(Nohemi Gonzalez)的家人对谷歌提起诉讼,指控谷歌在YouTube上推荐亲ISIS的电影。
谷歌总法律顾问Halimah DeLaine Prado表示,这一决定“将让无数参与此案的公司、学者、内容创作者和民间社会组织放心”。
据《国会山报》报道,普拉多说:“我们将继续努力保护网上言论自由,打击有害内容,并支持从互联网中受益的企业和创作者。”
显然,这两项裁决并没有解决有关第230条适用的法律纠纷。根据第230条,所有规模的互联网企业都不必为其平台上上传的第三方内容承担责任。